虧成首富從遊戲開始

青衫取醉

都市生活

2009年。 漢東省,京州市,漢東大學。 “謙哥,快醒醒,上課要遲到了!今天是副院長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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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2章 少壹些套路,多壹些真誠

虧成首富從遊戲開始 by 青衫取醉

2021-8-21 21:23

  “只有統壹的制式合同,這壹條,應該是為了讓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建立互信,少壹些套路,多壹些真誠。”
  “嗯,合同這方面,俱樂部確實做得有些問題。”
  “之前DGE賣掉隊員的合同,是因為其他俱樂部跟我們直接簽約,所以不敢耍花樣。”
  “如果是自由人加入這些俱樂部,還不見的會遭遇什麽樣的合同陷阱呢。”
  張元很清楚,目前的模式下,很多俱樂部準備的合同其實都是有坑的。
  俱樂部為了自身的利益,肯定是要以最低的成本鎖死最有前途的選手,而選手為了自身利益,肯定也要追求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機會。
  二者的行為本身無可指摘,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,但問題在於,這樣其實會嚴重破壞俱樂部和選手之間的互信。
  俱樂部為了搶奪某個明星選手,往往會提出壹個高價,卻在合同中埋下各種坑等妳上當。
  這就像很多電商網站的套路壹樣,表面上給妳優惠,但實際上在其他地方給妳設檻。
  談的時候說的好好的,實際上合同壹簽,妳就傻眼了。
  結果就是,選手不信任俱樂部,俱樂部也不信任選手,很多時候都變成了零和博弈,弱勢壹方利益受損。
  而在大部分情況下,弱勢壹方都是選手。
  畢竟大俱樂部有自己的法務團隊,在簽合同的時候占據絕對優勢。
  而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,就是大家全都明碼標價,別搞那些虛的。
  把之前復雜的合同條款全都明確下來,僅僅在時限、違約金、轉會費、具體的薪資、特殊條款等方面做出更改。
  這裏的特殊條款不是為了限制選手,而是為了確保俱樂部的承諾不會變成空頭支票。
  比如同時有兩家俱樂部爭奪某個選手,前者給錢多,後者給錢少壹些,但可以保證上場時間,這時候選手就多了壹些選擇的余地。
  很多時候選手之所以猶豫不決,並不是因為貪得無厭。
  每家的合同都各自不同,給錢多的有隱藏坑,給錢少的也不壹定就良心,妳又不可能把合同帶回去慢慢研究,怎麽可能草率地做出決定呢?
  這就像是賣東西,每個買家出的都不是壹個確定的金額,而是壹大堆復雜的條款,選手想要不被坑,就只能耗費大量的精力去甄別。
  但問題在於,選手本來也不是專門的法律人士,找專門的法律團隊費時費力,而且也並不是全都靠得住。
  職業選手是個青春飯,壹輩子的收入和前途可能都集中在巔峰期的那壹兩年,怎麽可能不去貨比三家呢?
  俱樂部買選手的時候,也會在很多優秀選手之間來回挑揀,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,沒什麽可指摘的。
  但俱樂部的抗風險能力畢竟要強得多,簽錯了人無非是多掏點錢養壹個飲水機隊員,而隊員的抗風險能力要弱的多。
  壹旦出點什麽問題,壹個優秀的年輕選手可能就把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給坑進去了。
  所以,裴總的目標很明確,妳們別整那些虛的,就這幾條規定,讓沒有太多法律知識的選手也能看懂,自己選擇就行。
  自由人選手可以跟所有俱樂部接觸,這些俱樂部各自做出承諾,由官方做中間人,誰反悔誰掏違約金。
  俱樂部別想著低價撿漏、讓選手當奴隸;個別選手也別想著拿高薪混日子,占俱樂部的便宜。
  大家各退壹步,誰也別坑誰,讓隊員的所得能夠大致匹配他的價值,別搞得太離譜。
  而暗拍的方式則是為了防止那些財大氣粗的俱樂部惡意擡價、擠壓小俱樂部的生存空間,同時隊員的利益也不至於受損,各家俱樂部不能聯合起來壓價,真正有實力的隊員壹樣可以拿到高薪。
  而且,這個合同也並沒有損害俱樂部的利益。
  俱樂部的利益主要是在三個方面:比賽帶來的關註度、熱度和品牌知名度;贊助商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;確保培養隊員後不會為他人做嫁衣。
  在熱度和品牌知名度方面,裴總的監管不會對此產生任何影響;
  贊助商和經濟利益方面,其實也沒有受損;
  俱樂部依舊可以跟隊員簽長約,也可以收轉會費,這方面的利益也沒有受到影響。
  但是,俱樂部想要用合同鎖死某個隊員,跟隊員發生矛盾之後把他永久雪藏這種事情,就不可能發生了,因為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顯然不支持這壹點。
  壹旦出現這種情況,裴總會想辦法把人給撈出來。
  這個制式合同,不是讓俱樂部餓死,而是讓他們少吃壹點,吐出來壹部分還給選手。
  這樣壹來,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就通過騰達官方的介入建立了互信,不需要再互相玩套路。而俱樂部或者選手對合同有什麽訴求,都可以交給官方來調停和解決。
  當然,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,但至少可以追求相對的公平。
  是俱樂部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?還是裴總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?
  這是顯而易見的。
  因為俱樂部和隊員歸根到底都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,這無可指摘,但這同時也就意味著他們不會考慮對整個電競環境的影響。
  而裴總在立場上是完全客觀公正的,從裴總的表態上,就能看出他的決心。
  其他的賽事主辦方在利益上跟俱樂部是壹致的,很多時候不敢、或者是沒必要得罪俱樂部,那就只能讓選手吃個啞巴虧。
  但裴總的態度很明確,不慣著選手,但更不會慣著俱樂部。
  不同意這個制式合同的俱樂部,肯定是在心裏有自己的小九九,想著在合同上跟選手玩壹些騷操作。
 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那麽不好意思,別的領域管不了,但GOG的電競比賽妳別參與了,寧可放棄這個俱樂部帶來的熱度和資源,也要維護整個電競體系的公平公正。
  想到這裏,張元不由得感慨,這是壹種壯士斷腕的決心啊!
  從短期來看,此舉必然會招致很多俱樂部的不滿,甚至造成GOG電競比賽的熱度下滑,選手薪酬降低。
  但從長遠來看,整個生態更加健康了。
  就算選手薪酬降低壹些,卻也為他們規避掉了巨大的風險。
  顯然,裴總認為“劃算”,是因為他認為聯賽健康生態的重要性遠大於幾家俱樂部帶來的熱度,認為不管這些俱樂部來不來捧場,都有信心把GOG的聯賽給辦起來!
  而現在借著GPL聯賽建立的機會,確立各個俱樂部的準入制度,其實是防患於未然。
  因為現在各家俱樂部的GOG分部剛剛組建沒多久,即使這些俱樂部退出、裴總這邊找下家接盤甚至打包買下,也花不了多少錢,影響會在可控範圍內。
  如果以後熱度真的起來了,再想確立這些規範,難度就更大了。
  這就像治病壹樣,提前預防,肯定比病入膏肓之後再做手術要好。
  至於為什麽要特別規定,DGE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?
  張元本來很不理解,這樣DGE俱樂部的利益不是受損了嗎?
  但是轉念又壹想,這恰恰是對整個機制的重要補充!
  很多新人選手在沒有打出成績的時候,其實是絲毫沒有議價權的。
  這很正常,畢竟俱樂部買人也是要擔風險的,有些選手rank打得好,壹打比賽就掉鏈子,俱樂部花大價錢買回去豈不是血虧。
  所以,新人合同往往價格很低。
  但這又衍生出了壹個新的問題:那些真正有實力的天才選手,剛開始只能簽新人合同,價格低、年限長,打出了成績卻無法獲得對應的薪酬,甚至跟俱樂部鬧翻了還有可能會被雪藏。
  很多選手巔峰期就那麽壹兩年,壹著不慎,就會把整個職業生涯都葬送掉。
  這件事情沒有對錯之分,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,但它會造成壹種事實上的浪費。
  天才新人拿低薪,心態肯定會有波動,影響比賽發揮;萬壹跟俱樂部鬧翻了被雪藏,這個優秀選手就永遠被埋沒了,對於整個聯賽來說,是壹種損失。
  所以,DGE俱樂部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,實際上對這些新人來說是壹個利好消息。
  如果是有實力、對自己有信心的新人,完全可以選擇先來DGE俱樂部,不會掉進新人合同的坑裏,打出了成績自然會被更好的俱樂部買走。
  DGE俱樂部就相當於完成了壹次篩選,為俱樂部試錯,同時也為選手提供壹個證明自己的機會。
  而對於DGE俱樂部來說,這也不虧。
  因為此舉會讓更多心氣很高的優秀新人擠破頭地想要進入DGE俱樂部,能夠保證DGE俱樂部的新隊員素質高於其他俱樂部,始終保持比較高水平的實力,這有利於維持DGE的品牌價值。
  雖然不打比賽,卻可以通過把這些新面孔輸送到聯賽中,在觀眾面前狂刷存在感。
  到時候每出現壹個出彩的新人,觀眾們就會發現是從DGE這邊出來的,自然會對DGE俱樂部保持極高的關註度。
  關註度越來越高,贊助自然越來越好。而且,其他俱樂部從這邊買人,雖然轉會費給的少,但也還是有的。
  而這個決定妙就妙在,其他俱樂部學不來。
  因為DGE的運作模式跟其他所有俱樂部都不同,不參加比賽也不需要出成績,只需要培養選手,不存在任何的競爭關系,實際上是互惠互利。
  更何況此舉可以更好地維護整個GOG聯賽的生態,整個騰達集團都可以從中獲益。
  那麽稍微犧牲壹點點DGE的眼前利益,去獲取長遠利益,這不是很劃算的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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